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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賽】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培育計畫

報名資格

我國政府於2003年頒佈「挑戰2008: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白皮書,因應當前全球化、數位化之國際新競爭模式訂定國家十大重點計畫,其中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」為子計畫之一,並由教育部專責推動人才培訓。 惟文創產業發展應具國際視野薰陶,並借重國外一流校院或公司合作培訓,教育部於2005年啟動「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」,持續推動至今共5組規模。 本計畫亦著重於產學合作的溝通網絡,期望使計畫之成效更為彰顯。除了發展並推廣產學合作教學資源之外,也希冀促成學校與產業界長期合作關係,加強跨領域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,帶動文創產業整體的發展與水準的提升。

競賽時程

報名:即日起-113年5月31日止

國內初審名單公告:113年6月11日

國內研習營:1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

國內研習營排序公告:113年7月17日

國內複審繳交語言成績及志願表:114年1月3日

國內複審合格名單公告:擇期辦畢公告

海外學校申請:114年1月至5月

放榜及正備取通知:114年6月25日前

海外培訓:114年9月

徵選方式

一、報名管道(所需檢附文件請下載簡章詳閱說明):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

二、國內初審(作品集與書面資料審查): 申請學生需要提出足以證明其創作潛力的設計相關作品集、自傳及相關獲獎文件 或證明以便審核,詳細說明請下載簡章(尚無需要外文檢定成績,可以檢附大學英文成績即可)。

三、國內研習營:以國內初審獲得之平均成績,依照排名擇優錄取,獲通知者需參與為期10天的專業培訓。國內研習營期間另擇日面試,另行計分。

四、國內複審:綜合前面國內初審、國內研習營、面試、提出加分之國際競賽得獎證明之成績,依照比例總和為依據,對照海外各校要求語言成績門檻,依照排名與學員志願表審定海外各校合格名單。

五、海外決選:選送最多四倍人選供海外學校決選,學生最多選送兩個學校申請。最後獲選名單由海外學校認定。

徵選對象

112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設有戶籍者。在完成國外進修培訓前,亦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。

聯絡方式

[ 動畫組 / 視傳組 / 時尚組 ]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計畫總辦公室 (產學研大樓AI321) 教育部 | (05)5342601#6593 | sposad@yuntech.edu.tw

[ 產品組 ] 國立成功大學(光復校區) 工業設計系 教育部 | (06)275-7575#54343 | idencku@gmail.com

活動網址:https://www.animlab.yuntech.edu.tw/spos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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